免费咨询热线
4008786113Q
如下问题无明确法规文件指引如何操作,特此留言咨询:
问题1:生产企业在现有车间基础上扩建,同步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地址也进行了相应变更(变更后地址范围大于原地址),那旧版包材(地址为变更前地址)能否正常过渡生产使用?
问题2:产品由备案人委托两家企业A和B生产,按正常完成备案(委托方关联A和B),当其中A的生产许可注销后,那该包材(标注有受托企业A和B)还能否继续在B工厂生产消耗?
问题3:产品由企业A委托企业B生产,且正常完成备案,当企业B生产许可注销后,企业A还能否继续销售企业B在注销日期前所正常生产的产品?
答:问题1、2:包材使用应符合法定要求,企业应自行管控好包材印刷数量和使用;法律法规另有明确的过渡期的遵从其规定。问题3:可以。
Copyright © 2021-2024 广州功效型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CAUDALIE欧缇丽、化妆品包装设计服务、包装套盒、精油瓶、茶具套装等。 Powered by EyouCms 备案号:粤ICP备2021118119号